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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水产学科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实行联考的通知
  

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水产学科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实行联考的通知

教学司函200888

 

各有关省级高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及内容的通知》(教学厅〔20075号)要求,水产学科各专业的学科基础综合科目提倡招生单位之间组织联合命题。在2008年的硕士生招生中,我司委托有关高校组织专家联合编制了《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水产学科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及参考大纲》,供招生单位在命题时参考使用,为水产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联考积累了经验。根据有关招生单位的建议和要求,同意从2009年起对水产学科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实行联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同意中国海洋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大连水产学院和广东海洋大学等单位,联合成立以中国海洋大学为组长单位的水产学科基础综合联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考工作小组),负责联考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联考工作小组在广泛征求各招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水产学科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及参考大纲》进行修订。

    三、在联考工作小组向各有关招生单位征集样题并组建试题库的基础上,由中国海洋大学负责按有关要求命制水产学科基础综合联考试题。

    四、各招生单位应统一采用水产学科基础综合联考试题。试题由中国海洋大学负责向各招生单位统一寄送,阅卷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对部分学科实行联考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共同保证联考工作的顺利实施。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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