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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学校《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的原则,特制订我校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具体办法。

一、考试形式

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采用网络远程考核(含考试)形式。

二、考试内容

各有关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选拔需要,科学设计考试内容。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初试与复试分开进行;初试原则上应包括当年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覆盖范围;复试考核中应加强对考生以往学业、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1.初试。采用远程笔试形式。外国语满分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00分,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小时。

2.复试。采用远程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包括外语口语、专业知识、既往学业、科研潜力等。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时间安排

(一)初试时间:2020年77日。

      外 国 语:2020年77日上午9:00-10:00

      业务课一:2020年77日上午10:30-11:30

业务课二:2020年77日下午14:30-15:30

(二)复试时间:2020年77日下午16:00起。

四、考风考纪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体检要求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 〔20188号)规定执行。

考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工作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的相关组织管理、复试内容、复试流程及录取工作等参照《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扬大研院[2020]6号)执行。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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