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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教育部、教育厅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科学,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检员及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负责人为成员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单位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试;同时,各单位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

二、招生计划

各单位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均包含推荐免试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及农村教育硕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统筹,分配至具体单位学校将根据生源及社会需求等情况对各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动态管理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单位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单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确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分数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二)复试方式

研究生复试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可根据情况选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

复试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践(实验)操作等考核手段,重点对考生思想品德、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外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全面考察和综合考核

)复试流程

1.报考资格审查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上报。

2.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考核。各单位组织各复试小组进行考核。考核试题内容应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实验)能力考察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可结合面试考核进行,亦可单独进行。

4. 专业课考核专业课考核可采用笔试(现场笔试、线上笔试)或者考查方式进行。现场复试的单位原则上采用现场笔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笔试考试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

5.复试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或高职高专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要进行全面、严格复试。要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其中,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同于初试科目和专业课,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加试所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是否考核其实验技能,由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确定。加试科目按同等学力考生相关要求执行。

6.签定承诺书。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签订《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定《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1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合格成绩由各单位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90分为及格。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中任意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

1.单位自行确定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一般应于328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复试时间不得早于48日,但应于41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

2.专业课考核、面试、复试加试科目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情况自主确定考场应集中统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培训、选派符合要求的监考人员严肃考场纪律,做好专业课考核工作。

(七)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

1.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国家分数线及单位分专业分数线综合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健康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 2018 8)规定执行。考生复试阶段须提交《复试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复试费缴纳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生)。现场复试考生在报到前须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缴纳复试费,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

(十)其他事项

1.严肃考风考纪。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违规违纪行为,要采用必要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严禁考研辅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严禁本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举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调剂工作

学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填报,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考生调剂申请

(一)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教育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7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7个专业学位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程序

1.各单位需提前制定接受调剂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要求,详细说明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计划余额、调剂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报学校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各单位的调剂信息。

2.各单位将审核后的接受调剂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完成设置。

3.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单位登录调剂系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为拟复试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5.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及时报送拟录取名单。

6.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注意事项

1. 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2.调剂系统接受考生申请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完成后应及时关闭调剂信息。

3.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学生未经学校审核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非全日制原则上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二)综合成绩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硕士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60%+复试成绩÷3×40%

2.其他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三)录取原则

1.单位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排定名次。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顺序分类排列,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注明录取意见:拟录取备选不录取放弃复试

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顺序;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初试成绩中统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顺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分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专业课考核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或者其他已设定的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4)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

信息公开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严格复试录取程序,规范复试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

)申诉渠道

各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应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学校咨询及申诉电话为:0514-87979213,邮箱:yjszs@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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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扬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

2.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3.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

4.复试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

5.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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