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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安排

扬州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 场 安 排

 

   初试地点:

荷花池校区教学大楼

W132教室(一楼西侧)

W134教室(一楼西侧)

W236教室(二楼西侧)

初试时间

2011326-27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复  试

各相关学院安排

               

                                             扬州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扬州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 场 规 则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以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
   3.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或右上角(靠走道的一侧),以备查对。
   4.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袋。
   5.考生除在答题纸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6.考生答题必须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应书写在答题纸上,在试卷及草稿纸上做答一律无效。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8. 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前15分钟停止提前交卷。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0.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11.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答题纸装入原信封内密封。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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