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录取考生:
我校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已公示,现将档案调取、定向协议签订、通讯地址修改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调取
我校须调取考生档案。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登陆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点击注册,绑定手机号码和证件号码)自行彩色打印《商调函》,并确保打印质量。
(考试方式为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调取档案,无需打印《商调函》。)
1.应届硕士毕业生:请将我校《商调函》交所在学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并提醒档案管理部门于7月10日前将学籍档案等毕业材料合并后寄至我校。
2.其他考生:请考生持我校《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并最迟于7月10日前通过EMS(或机要方式)将档案寄至我校。
(请委托档案管理部门将《商调函》副联标签裁剪并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二、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
请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签署该协议,协议书一式三份。经考生单位签字盖章后,最迟于7月10号前通过EMS快递邮寄至扬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大学南路88号,收件人:韩老师,邮编:225009,联系电话:0514-87979213)。
三、通讯地址确认
我办在收到考生档案或定向培养协议书后,将组织发放2025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为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送达,请拟录取考生务必于7月4日前登陆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点击注册,绑定手机号码和证件号码)核对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是否准确,若确需变更的,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修改并提交,请严格按照“xx省xx市xx区(县)+详细地址”格式填写。
四、户口转移情况说明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在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情请参阅《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五、关于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在省内的:
请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选取录取学院党委全称进行转出(具体名单和联系方式附后)。
(2)党组织关系在省外的:
请优先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选取录取学院党委全称进行转出,如线上转出组织关系有困难的,需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介绍信抬头):中共扬州大学XXX学院委员会;转入目的地(去向):扬州大学XXX学院。
(注:学校将在开学初,对转入的新生党员档案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是否接转。)
2.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线下和线上均需办理转接。
(1)线下纸质团籍档案随个人档案一同邮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团组织关系转至扬州大学团委。
(2)线上组织关系由原学校团委、学院团委、团支部管理员或团员个人在“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转入录取学院团委下属团支部(待入校后新建团支部时统一进行)。
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转接党(团)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党(团)组织。
附件:
1.《2025年扬州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全日制定向就业生适用)
2.《2025年扬州大学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生适用)
3.《2025年组织关系接转各学院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