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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09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加强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20号),特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一)公开招考:指我校面向全社会,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公开招考分初试和复试。生源为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

  (二)硕博连读:指在我校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生中遴选博士生的方式。生源主要为全日制在籍二年级研究生,且中期考核良好及以上。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按我校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本专业博士生导师同意及学校核准,通过我校的博士生入学考核后进入博士生阶段的学习。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以公开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原则上要求其取得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以上职称,且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论文。

  7.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硕博连读方式的报考条件: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读硕士生。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公开招考的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3月6日。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扬州大学研究生处网站进行注册、填报报考信息。网址:http://yjs.yzu.edu.cn。

  2、提交材料。考生提交报名信息简表、专家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按网报系统的要求寄送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缴费领证。考生应于2009年3月6日前将报考费和体检费一起缴纳(可汇款)至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每生应缴纳120元报考费和20元体检费。考生应于考前到报考学科所在学院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间:2009年3月25日至3月26日。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考试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

  硕博连读的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份。具体时间由研究生处另行通知。

  四、考试与考核

  (一)公开招考方式

  1、初试

  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均为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所有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在我校进行。试卷由我校自行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我校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考生可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研招办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2、复试

  我校组织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三人以上的复试小组对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前,复试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录取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向考生公布。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申请材料,测评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我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

  (二)硕博连读方式

  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核。具体的考核时间与选拔办法由研究生处另行通知。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工作原则上于复试阶段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

  七、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录取结果将在2009年6月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1.报考材料复核。我校组织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复核。

  为考生作出书面推荐意见的专家,应对推荐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科研能力有深入的了解,为考生所写推荐书要严肃认真、具体写实。对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2.公开招考的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未参加我校考试的考生不得录取。

  3.被录取新生须当学年入学。录取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与招生单位无关。

  (三)《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上公布,供考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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